2.影視節目拍攝制作,影視文化項目開發,國內外影視發行,文化活動及演出,音像專業技術培訓,演藝人員培訓服務及經紀業務。
3、廣播電視節目發行、設計、制作、代理和發布國內廣告業務;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和劇本創作。
4.電腦動畫設計;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廣告、銷售體育用品、文化用品、提供會議服務、承辦展覽、提供企業管理咨詢。
5、制作和發行動畫片、專題片、電視綜藝節目,不得制作時事新聞和類似的專題、欄目等廣播電視節目。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必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按照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