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註意的事項
1.兒童,尤其是嬰兒,可能患有中樞神經系統抑郁癥,導致昏迷和嚴重的體溫過低。因此,嬰兒和兒童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
2.如果連續使用3-4天癥狀仍未緩解,請咨詢醫生或藥劑師。
3.開封後,應在4周內用完。不要在截止日期後使用它。
4.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壓、甲亢和眼部感染患者慎用。
5.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
6.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嫉妒、疼痛等癥狀,應停藥就醫。
7.滴眼藥水時不要讓噴嘴接觸手和眼睛,用後擰緊瓶蓋,以免汙染藥液。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特性改變時禁止使用。
10.請將本產品放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督下使用。
12.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藥物,請在使用本產品前咨詢醫生或藥劑師。
不良反應1。眼部反應:偶有瞳孔散大、充血加重、刺激、眼部不適、視力模糊和輕度炎癥。2.全身反應:偶見頭暈、頭痛、惡心、焦慮、嗜睡、血壓升高、心律失常和血糖升高。
閉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儲存、密封和保存。
塑料瓶包裝,每瓶10毫升。
有效期為24個月
執行標準《中國藥典》2010版二部。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23594
手冊的修訂日期為201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