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金額大寫及日期書寫規範:簽發日期(大寫):數字必須大寫,大寫數字書寫為0、1、2、3、4、5、6、7、8、9、10。
例如,2005年8月5日,零字符可以在2005年8月8日之前寫入,也可以不寫入,零字符必須在5月5日之前寫入。2006年2月13:2006年2月13日。
註意支票的大寫,不要改;不要把賬號和名字寫錯了。現金支票應在正面加蓋財務章和姓名章(與銀行預留印鑒壹致),背面加蓋同壹印鑒。在背面填寫付款人的身份證號碼和姓名。
轉賬支票只需要在正面加蓋財務章和姓名章,其他不需要蓋章。此外,支票的印章是紅色的,印章必須清晰可見。如果印章模糊,這張支票只能作廢,要重新填壹張新的,重新蓋章。如果書寫不規範,印章不清,大小寫不符,銀行會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