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負責人未通過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試。
2.只有1儀表特種作業人員取證,不能滿足安全生產的實際需要。
3.生產設備操作規程不完善,缺少苯罐區操作規程和技術指標;沒有巡回檢查制度,也沒有巡回檢查的具體要求。
4.硝化裝置設置聯鎖後,未及時修訂或更改操作規程。
5.壹些二硝化釜的DCS和SIS壓力變送器使用壹個取壓點。
6.構成二級重大危險源的苯罐區和甲醇罐區未設置罐底緊急切斷閥。
7.部分二硝化釜補氫管線切斷閥作為二次管線,聯鎖未投入使用。
8.硝化廠內違規設置機櫃室和監控室。
9.部分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不符。比如供應部門對采購產品的安全性和質量沒有要求。
10.現場管理差,漏洞多;現場安全警示牌不足,部分安全警示牌模糊不清,現場無風向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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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苯、甲醇裝卸現場無防泄漏應急措施,灌裝點靠近泵區,現場洗眼器損壞無水。
13.現場詢問的員工不清楚可燃氣體報警器的設置以及報警後的應急處理措施。硝化車間的可燃氣體報警儀沒有現場燈光報警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