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試前,金融碩士教育中心會對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2.審核核實考生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交學生證或就讀證明)、學歷和學籍的核實結果。
3.金融碩士教育中心如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會要求考生在復試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考生應予以配合。未通過或未能完成學歷(學籍)審查的考生,不列入擬錄取名單。
4.待錄取考生擬入學時,金融碩士教育中心將對相關材料原件及其資格進行復審。不符合要求或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取消資格。
結果的評估和計算:
1,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60%和40%。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初試成績100×60%+復試成績/復試成績100×40%,復試成績不合格(合格線為復試總成績的65438 × 40%)
2.金融碩士教育中心會根據總分從高到低對學生進行排名,選出最優秀的候選人。若幾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照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專業能力與綜合素質面試、外語聽說測試和專業綜合筆試)的順序確定排名。
3.按要求準備材料(需要準備的材料另行通知)。
4.符合教育部要求並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招生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