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不再要求跨市異地務工人員申報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不再實行“落地檢查”和“三天三檢”。
二、除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等特殊場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檢查衛生編碼。重要機關、大型企業和壹些特定場所可根據需要確定核酸檢測、檢驗等防控措施。
三、無癥狀感染者和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輕癥病例壹般采取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加強居家隔離期間的健康監測,隔離第6、7天連續兩次核酸檢測Ct值≥35後解除隔離。如果病情加重,會及時轉到定點醫院治療。有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可居家隔離5天,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第5天核酸檢測陰性後解除隔離。
4.其他措施按照《關於進壹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國務院聯防聯控辦〔2022〕113號)文件執行。
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壹責任人。廣大市民應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風、少聚會、用公筷、米粉”等良好衛生習慣,主動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做好個人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