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分工:與人才開發服務中心在人力資源工作中的職責分工。人才開發服務中心負責高層次人才的招聘、培養、評價和推薦;社會發展服務中心負責招聘其他人才。
南太湖新區社會發展服務中心下設以下部門:
1.?綜合部。負責部門日常運行,承擔文秘、紀檢、信息、保密、信訪、後勤、檔案、信息化、督查考核、新聞宣傳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愛國衛生運動、病媒生物控制、春秋季滅鼠滅蠅、國家衛生城市復評檢查。
2.?社會保障科。負責填寫就業數據,組織企業參加各級各類招聘活動,核實創業擔保貸款資格並申請貼息,申報優質就業村(社區),認定並備案大學生實訓基地,補貼企業穩定崗位。
配合市級相關部門做好被征地農民轉企職工養老保險、典型就業創業示範園區申報、就業扶貧工作,會同吳興區相關部門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工作。
3.?教學與健康部。負責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特別扶助、婚前妊娠檢查、青少年健康教育等工作。,並承擔計劃生育服務進企業、進社區等公共服務。會同吳興區教育局,做好學校基礎設施、裝修、維修、招生、校園安全、校外培訓整改等工作。會同吳興區衛計局做好獻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腫瘤篩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