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的考生,原則上應按其戶籍所在地省(區、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級招考委)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報名。
參加春季招生的考生報名條件與全國統壹高考相同,但高等學校、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及其他學歷認可學校的學生不得報考。春考大概是三月初。
省級招考委可按照考生戶籍與在本地區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習壹定年限相結合的原則,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對報名條件、時間及相關要求作出具體補充規定。
接受義務教育的農民工及其他非戶籍從業人員隨遷子女,按照各省(區、市)公布的辦法,在當地參加高考。“流入地”和“流出地”都不允許考生報名參加高考。對流入地和流出地均不符合條件的考生,由流入地與流出地協調解決,原則上回流出地報考。
在中國定居並符合報名條件的外籍人員,可憑公安機關簽發的《中國人民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到有關省級招考委指定的地點報名。
各省級招考委辦公室(包括教育考試院、招考辦、考試中心、考試局等。,以下統稱省級招辦)要對所有報名數據進行重復報名和非法篩選,要求全省(區、市)各級招考機構認真履行審核考生報名資格的職責,根據報名條件嚴格審核考生報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