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公共部門委員會發布的《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的規定,政府財務報告的目標是提供有助於使用者進行資源配置決策和評價主體財務狀況、業績和現金流量的信息,反映主體對受托資源管理的責任。
(1)提供資金來源、分配和使用情況;
(2)提供關於主體如何為商業活動融資並滿足其現金需求的信息;
(三)提供有助於評價經營活動籌資和履行負債與承諾能力的相關信息;
(4)提供受試者財務狀況及其變化的信息;
(5)提供有助於從服務成本、效率和結果方面評估受試者表現的總體信息;
(6)提供表明資源的獲取和使用是否符合法定預算的信息;
(7)提供表明資源的獲取和使用是否符合法律和合同要求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