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會計崗位應遵循的原則
1.會計崗位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應與本單位業務活動的規模、特點和管理要求相適應。因此,會計崗位可以由壹人擔任,也可以由多人擔任,也可以由多人擔任。
2.會計崗位設置應符合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
3.內部牽制制度(資金賬戶管理制度)任何涉及到支付、財務收付、結算、登記的工作,都必須由兩個以上的人來辦理,才能起到相互牽制的作用。是內部控制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要求出納不得負責審計、保管會計檔案、登記收入、費用、債權債務(代替所使用的記賬工作)。出納以外的人員不得管理現金、有價證券和票據。
4.會計人員的崗位要有計劃地輪換,這有助於會計人員充分熟悉業務,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5.建立崗位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