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市朝陽區朝外街道總工會)
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工會組織如何助力抗疫阻擊戰,用好防控專項資金?《戰“疫”·工會板書3.工會經費如此用》在梳理疫情以來有關工會經費使用管理“新規”的基礎上,結合疫情期間各級工會組織在使用防控專項資金實踐中遇到的問題為您詳細解讀。
疫情期間工會經費使用“新規”
問題壹: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工會經費使用有哪些新規?
答:自2020年1月26號以來,與疫情期間工會經費使用與管理規定有關的通知和說明主要有以下五個可供參考學習:
(1)《財政部辦公廳關於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的通知》(財辦庫〔2020〕23號,2020.1.26)
(2)《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廳字〔2020〕3號,2020.1.31)
(3)《北京市總工會關於新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說明》(2020.2.1)
(4)《北京市總工會辦公室關於進壹步發揮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專項資金保障作用的通知》(京工辦發〔2020〕1號,2020.2.15)
(5)《北京市總工會關於進壹步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保障職工權益的若幹措施》(京工辦發〔2020〕2 號,2020.2.21)
特別提示
防疫期間,各級工會組織可根據以上“新規”,結合實際情況,由本級工會集體研究決定各單位專項資金的額度、慰問標準,同時建立健全緊急采購內控機制。
防控工作專項資金的預算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