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鬥機:類似戰鬥機,美歐等國稱戰鬥機,中國、俄羅斯等國稱之為戰鬥機。
攻擊機:主要用途:攻擊地面和海上目標。具備壹定的空戰能力。
強擊機:類似於攻擊機,攻擊機被美歐等國稱之為強擊機,中國、俄羅斯等國稱之為強擊機。
轟炸機:主要用途:執行戰略或戰術轟炸任務,主要針對地面和海上的戰略戰術目標。基本沒有空戰能力。
目前,許多飛機能夠同時進行空戰和攻擊地面和海上的目標,這種飛機被稱為戰鬥轟炸機或戰鬥攻擊機。
特例:二戰末期的“神風特攻隊”。。。基本上各種飛機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