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充分了解貴州扶貧基金會癲癇基金的前提下,申請人向基金管委會提出求助申請,並提交材料;
2.提交的材料有:貴州省扶貧基金會癲癇基金申請審批表、申請人或患者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患者家庭戶口簿及復印件、患者在貴陽腦性癲癇醫院的診斷證明、患者家庭困難證明及醫療票據等。
3、農村鄉(鎮)以上人民政府或鎮街道辦事處以上行政機構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4、患者出具的檢查報告、診斷證明和醫療票據;
5.貴州省扶貧基金會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扶貧資金發放標準的,將直接向申請人撥付相關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