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請了救助金,但是醫院已經結清費用,出院了。我如何從救濟基金中捐款?
壹、申請“枚乘癌癥救助基金”的條件是1。已確診為宮頸癌(包括宮頸CINⅲⅲ)或乳腺癌的女性;2.具有海南戶籍的貧困患病婦女。(需提供低保或村(居)委會出具的家庭貧困證明原件);3.2065438+2002年6月1,即將進行手術和化療,或正在住院進行手術和化療但尚未結清醫療費用的患病婦女;4.患者在有治療能力的公立指定醫院接受治療。註:1。只有符合以上四個條件的患病女性才能申請;2.如果獲得批準,救助基金將只分配給患者就醫的醫院用於結算醫療費用,而不是分配給患者個人。3.救助基金:1)對同時需要手術和化療的患者,壹次性救助10000元,直接撥付到患者就診的醫院進行醫療費用結算,不退不補;2)對僅需要化療的患者,直接撥付5000元壹次性救助金到患者就診的醫院進行醫療費用結算,不退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