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省教育廳學校後勤與產業辦公室(簡稱省勤辦)相關負責人介紹 ,省教育廳向全省高校下發了《關於轉發〈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學校食堂食材供應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贛教勤字〔2019〕1號),強調學校食堂的場地、設施按照非經營性資產管理,各高校應加大學校食堂基本建設投入和管理力度,定期公布學校食堂菜譜和價格。飯菜價格的確定及調整須經學校同意,不得擅自漲價。建立、完善學生食堂成本調查和定期公開制度。成立由校長負責、師生及員工代表組成的學校膳食委員會,全程參與校內食堂日常監督管理,對食堂飯菜的價格進行審核;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學校主要負責人(法人)為食品安全第壹責任人,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據了解,目前我省多數高校食堂經營模式主要是學校委托社會企業服務。不論是新企業,還是學校委托期滿後自然退出的企業,均須通過招投標程序,由學校嚴格按規定擇優選定服務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