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現實生活中,購房者購買房屋時,要交納房屋維修基金的,當房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需要維修的,可以申請使用住房維修基金對房屋進行維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壹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有。經業主***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墻、無障礙設施等***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