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逾期,投資人怎樣贖回資金?
壹般情況下,基金公司的相關款項被負責人進行了挪用,或者是由負責人以個人名義挪用了基金公司的錢,以個人的名義對外投資,或者進行了個人消費。在這種情況下,基金公司負責人的個人財產都應當是基金公司的財產,因此有限合夥人有權要求其將個人名下的相關財產來進行擔保,或者拍賣,以償還有限合夥人的投資款。只要有了相關的還款協議或擔保協議,那麽若其不履行的,那麽有限合夥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來維護自身權益。不要貿然報警或起訴,前期壹定要多權衡方案。不懂的可以咨詢基金方面比較專業的律師。基金糾紛方面,聽說上海的徐寶同律師是國內這方面做的比較專業的,這類問題處理比較多,回款相對快壹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