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消防設施設備嚴重損壞,危及公***安全的,經業主委員會書面同意後,可以按照下列簡易程序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壹、縣(市)質監或者消防部門提交經業主委員會同意的電梯或者消防設施設備維修報告;
(二)質監或者消防部門對工程維修內容、工程預算、施工單位等事項予以書面確認公示期限不少於五日;
(三、工程預算方案、業主委員會的書面同意意見等資料,向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申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四)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經審核後
(五)工程完工後、經審計的工程決算報告等
(六)業主委員會應當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撥付使用完畢後壹個月內向全體業主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