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是為維護企業年金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根據勞動法、信托法、合同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經2011年1月11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58次部務會審議通過,由中華人民***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1年2月12日發布,自2011 年5 月1 日起施行。為維護企業年金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根據勞動法、信托法、合同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保險法》 第十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