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是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
我們可以簡單的理解為出資人。很多時候,壹個項目需要投資上千萬乃至數個億的資金。(大多數投資公司,旗下都會有很多個不同的項目)而投資公司的GP們並沒有如此多的金錢或者他們為了分攤風險。
GP是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
大多數時候,GP, LP是同時存在的。而且他們主要存在在壹些需要大額度資金投資的公司裏,比如私募基金(PE,Private Equity),對沖基金(Hedge Fund),風險投資(Venture Capital)。
擴展資料合夥人的出資方式:
(1)合夥人出資以後,壹般說來,便喪失了對其作為出資部分的財產的所有權,合夥企業的財產權主體是合夥企業,而非單獨的每壹個合夥人。
(2)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私自轉移或者處分合夥企業財產的,合夥企業不得以此對抗善意第三人。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