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就醫前,持醫保卡和有效證件到所在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鎮(街道)衛生院申請醫保基金先行支付資格審核,並領取《浙江省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資格審核表》和《醫保基金先行支付申請表》。
2、在就醫時,將審核表和申請表壹並提交給醫院,醫院按照先行支付的規定將個人支付部分之後的醫療費用結算給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