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政策是依托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算平臺,為患病致貧的城鄉居民提供有限援助和優惠醫療的政策。該政策包括資助參合參保、基本診療費用減免、特殊門診定額救助、住院醫療救助、重病慈善救助等形式,旨在減輕因重大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防止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
大病救助的資金來源:
1、政府財政撥款:政府預算內的專項資金,用於支持大病救助項目;
2、社會捐助:企業、個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捐贈,用於幫助大病患者;
3、醫療保險基金:部分地區將醫療保險基金中的資金用於大病救助;
4、慈善基金會:通過基金會募集的資金,專門用於大病救助;
5、公益活動籌款:通過各種公益活動籌集的資金,用於救助大病患者。
綜上所述,大病救助政策通過資助參合參保、減免診療費用、救助特殊門診和住院醫療等方式,旨在為患病致貧的城鄉居民提供有限援助和優惠醫療,減輕其因重大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防止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
法律依據: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三十壹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相銜接的醫療費用結算機制,為醫療救助對象提供便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