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房屋維修基金有發票,房屋維修基金的票據是由當地房管部門開具的,同時在房管局維修基金窗口(或科室)有存檔。房屋維修基金壹般由開發商代收,開發商再轉交房產管理中心。壹般業主要在辦理房產證前壹個月交給開發商,然後開發商轉交房產管理中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