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果對該考試成績有異議,根據《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的規定,考生應當在成績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提出書面異議。協會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是從業資格考試的組織機構,負責組織從業資格考試工作。協會的從業資格考試工作接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