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就是所謂的“封頂線”,是指統籌基金能夠支付的醫療費用的上限。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低支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因此,我國各省市職工年平均工資不同,各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最低支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