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社保基金支付的賠償勞動者有異議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減少社保基金支付的賠償待遇。
仲裁機構,指依法成立的,有權根據仲裁協議受理、裁決仲裁案件並管理仲裁程序的機構。我國現行商事仲裁機構被稱為仲裁委員會。
仲裁活動主要由仲裁機構完成,因此仲裁機構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