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客運、貨運車輛的,還需要攜帶道路運輸證、營運證、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還必須攜帶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和操作證,船上押運員必須攜帶危險貨物押運員資格證。有些車型還需要二級保養證。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
2、變更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碼的;
3.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和保險標誌;
4.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和保險標誌。
第十七條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十八條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非機動車的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