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晚間,中國證監會大連監管局發布通知稱,按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決定註銷泰誠財富基金銷售(大連)有限公司公募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許可證。根據監管部門披露的信息,泰誠財富基金銷售(大連)有限公司是在2014年12月獲得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牌照。
而在這些公募基金集體發布公告,僅過了壹個月,2020年4月16日,大連證監局發布對泰誠財富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在這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中,大連證監局列舉了泰誠財富存在的四項違規行為:壹、公司目前不能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二、公司已發生可能影響機構正常運作的重大變更事項;三、公司變更副總經理、監事、合規負責人,未在變更前向大連監管局備案變更方案;四、公司有關宣傳與實際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