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考試設置有科目壹《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生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從難度均衡、時間、科目相關性以及符合考生職業發展方面進行考試科目的選擇,可以選擇通過科目壹和科目二考試,或通過科目壹和科目三考試。
考生從業公募基金管理、基金托管等業務時,需要通過科目壹和科目二考試。考生從事私募基金管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基金銷售、銷售支付、份額登記、估值、投資顧問、評價、信息技術系統服務等基金服務等業務時,需要通過科目壹和科目三或科目二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