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騙取國家醫保基金,被暫停使用社保卡,要受到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定點零售藥店、定點零售機構違法違規騙取醫保的,將被列入黑名單,聯合懲戒、罰款,觸法者可能以欺詐論處。定點醫院通過虛構服務、偽造醫療文書和票據等手段騙取醫保基金的,追回違法費用,並處2至5倍罰款,解除醫保定點服務協議,依法追究涉案醫務人員和醫院相關負責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