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交公***維修基金。房屋公***維修基金是指住宅樓房的公***部位和***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人***同籌集,所有權歸交納人,其利息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部位和***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利息不足時由產權人分攤。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條 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用部位、***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第四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