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房屋維修基金費的二手房如何處理?
(1)經協商,買賣雙方可按壹定比例繳納房屋維修基金。比例公式為:(房屋所有權期限-原房主購買房屋與出售房屋的時間差)/房屋所有權期限。
(2)經協商,買賣雙方可與業主* * *共同承擔費用,即可支付原業主繳納的房屋維修基金費用的50%。
(3)房屋所有人將房屋維修基金免費發放給客戶。
(4)房屋所有人不同意將房屋維修基金無償緩交給客戶,也不想與購房人按比例分攤費用。購房人購買房屋的,必須承擔原業主在購房時繳納的房屋維修基金費用。
壹些沒有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的公房該怎麽辦?
(1)對於1998之前建成並已繳納當年契稅的商品房,如果尚未繳納房屋維修基金費,則買受人需按照房屋交易價格的2%再次繳納該款項。
(2)所購公房性質特殊。它們是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為解決職工住房問題,以成本價出售給職工的福利房。因為是職工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以壹直沒有繳納房屋維修基金。那麽,如果購房者購買了這類房屋,按照國家規定,購房者需要按照房屋交易價格的2%重新交錢,才可以合法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