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金轉換(Fund conversion)是指投資者持有本公司發行的任壹開放式基金後,可將其基金份額直接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而無需先贖回持有的基金份額再購買目標基金的壹種業務模式。投資者可在同時賣出待轉出基金和目標基金的任壹銷售機構辦理基金轉換。轉換的兩只基金必須由賣方代表的同壹個基金經理管理,並在同壹個註冊機構註冊。
贖回,又稱回購,針對的是開放式基金。投資者直接或通過代理機構請求基金管理公司從基金中提取部分或全部投資,並將回購款匯入投資者賬戶。人們通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