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單位價值的計算公式為:
基金單位價值=(總資產-總負債)÷基金單位總數;
其中,總資產是基金擁有的所有資產,包括股票、債券、銀行存款和其他有價證券等。
總負債是基金運作及融資時所形成的負債,包括應付給他人的各項費用、應付資金利息等。
基金單位總數是發行在外的基金單位的總量。
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單位交易價格取決於申購、贖回行為發生時尚未確知(但當日收市後即可計算並於下壹交易日公告)的基金單位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