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韓國政府開始實施投資移民定居計劃,申請人可以通過投資韓國政府單位的大韓民國財政總公司設立的政府基金下獲得永久居留權。
政府稱該基金為《公***事業投資移民基金》,該基金保證於5年期滿返還本金。投資者需要保持5億韓元(折合美元 47萬元)的投資為期5年。
年滿55歲以上的投資者只需要保持3億韓元(折合美元 28萬元)的投資為期5年。55歲以上的投資者在第5年申請轉換永久居留身份時,必須提供總***5億韓元的現金資產(涵蓋3億韓元的投資款)。
壹旦韓國政府確認並接受了您的申請和投資,您和您的家人將獲得韓國長期的居留簽證,妳可以在韓國可以自由的居住,工作和旅遊。在5年投資結束的時候,韓國政府將會返還您全部的投資資本並簽發韓國永久居民簽證。當居住的年限達到要求後,您將獲得成為韓國公民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