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診報銷: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所有參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門診待遇。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按60%的比例報銷,統籌基金年度最高個人支付限額為400元。
2.住院報銷:連續參保年限越長,報銷比例越大。參保居民連續繳費每滿5年,醫療保險基金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累計報銷比例不超過10個百分點。如果從2007年開始連續參保10年,三級、二級、壹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80%、90%。
3.二次報銷:參保居民單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中,屬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部分,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後個人負擔超過8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險基金對超過55%的部分給予“二次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