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汨羅市:村幹部滿60歲,主職任期累計達到10~15年的困難人員,每個月補貼370元,任期累計達到16~20年的困難人員,每個月補貼390元,任期累計達到21年以上的困難人員,每個月補貼430元;
西寧市、海東市:村幹部滿60歲,每年補貼1120元;
海南、海北:村幹部滿60歲,每年補貼1360元;
漢中市南鄭區:村幹部滿60歲補貼標準為,任職年限×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