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以向有限合夥人進行實物分配;
3、基金普通合夥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控制合夥企業;
4、普通合夥人可以分享基金的利潤,而且可以享受資本利得稅待遇而非普通所得稅待遇;
5、有限合夥企業存續時間有限,壹般事先約定;
6、有限合夥人僅就其出資承擔有限責任,普通合夥人承擔無限責任;
7、具有操作靈活性和商業保密性;
8、有限合夥通常可以依據修訂的美國《1986年國內稅法典》第351節的規定設立成為免稅體。
9、有限合夥制企業只需登記普通合夥人的姓名、註冊辦公室地址、合夥目的、合夥期限(允許無限期合夥)等基本資料,無需向開曼群島任何政府機構提供有限合夥人的名單和出資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