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醫療保險的報銷範圍如下:
1,新參保人員未發放社保卡期間發生的費用;
2.社會保障卡掛失,社會保障卡補(換)卡期間就醫發生的費用;
3、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無卡急診醫療費用;
4、拖欠期間的醫療費用;
5.人工報銷期間就醫發生的費用;
6、符合本市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條件的在外地發生的醫療費用;
7.年度費用應於次年6月20日前申報。
綜上所述,醫保主要分為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報銷比例也有所不同。根據住院費用水平,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在1300元至3萬元之間為85%,3萬元至4萬元之間為90%,4萬元至10萬元之間為95%,10萬元至30萬元之間為85%。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