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生育津貼申請條件如下:
1、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非財政撥款單位正常繳費參保人員,在生育及計劃生育手術前在秦皇島市連續繳費滿12個月及以上(不含補繳時間),方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2、在秦皇島市連續繳費未滿12個月,在生育及計劃生育手術後在本市繼續連續繳費滿12個月後,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壹次性補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