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成立教育基金會合法。非營利性體現在基金會的運作管理及其相應的制度規範中,表現在是存在非營利的分配與收入約束機制,要求基金會的捐贈人、實際受托管理者不得從基金會的財產及其運作中獲得利益。
申請教育基金的方式
首先遞交壹份可行性報告,包含名稱、成立理由、背景及目的、類型、宗旨和業務範圍、原始基金數額及資金來源、業務主管單位、住所地址、理事會人員配置及介紹、律師介紹等相關內容。
再將報告遞交到民政局,如果業務主管單位審查通過,就要繼續擬定基金章程等事務並且要成立黨支部,召開第壹次理事會,選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在通過章程和相關規章制度,以及經過業務主管單位和民政局的監督後,再向市政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提交資料,由行政許可中心審查登記成立,便是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