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業務審核分為文件審核和標準審核。
(1)文件審核。繳費憑證、存折是否及時落實,項目填寫是否準確;縣、鄉、村三級填寫的表格、表格是否準確、完整,簽名是否齊全;數量是否準確;養老金繳納、保險關系轉移、退保手續是否齊全。
②標準審核。養老金繳納、繼承保險、保險關系轉移和退保的條件或資格是否符合規定,計算標準是否準確。
(3)財務審計分為資金審計和資金審計。
①資金審計。財務制度的執行是否準確;鄉鎮繳納的保險費是否及時足額;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是否及時記錄,會計記錄是否準確;責任基金和調節基金的核算是否準確,使用是否符合規定;養老金、繼承存款、退保金轉移保險費的繳納是否及時、足額。
②資金審計。管理服務費的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支出是否合理,原始憑證是否合法。
(4)審計程序分為日常審計和年度審計。
①日常審計。稽核人員應隨時對養老金領取、保險關系轉移、退保和保險金繼承的資格和計算標準進行稽核,隨時對相關業務單據和財務手續進行抽查,並接受參保人和參保單位的核查。
②年度審計。縣管理中心每年至少進行壹次全面審計,對當年(或上壹年度)的業務和財務活動進行審計,寫出審計報告,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