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清盤需要很多條件的,很難達到。
2004年頒布的《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44條規定:
1)在開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後的存續期內,若連續60日基金資產凈值低於5000萬 元,或者連續60日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達不到100人的,則基金管理人在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後,有權宣布該基金終止。
2)若合同生效後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說明原因。則基金管理人在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後,有權宣布該基金終止。
壹般每個基金招募書裏都有註明基金清盤條件!詳情將個基金招募書!
這兩項條件很難達到,因此基金清盤的可能性極小,您不必過於擔心!
現在走勢不好,但買基金就需要長期持有的,所以妳還是別太擔心,讓它放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