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因資金不足而發行債券,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自行銷售債券,也可以委托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代理銷售債券,以籌集所需資金。無論采用何種方式,發行債券的企業都應設置“應付債券”科目,核算企業應支付的債券本息。65438-0989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加強企業內部債券管理的通知》,財政部也做了相關財務處理規定。企業內部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統壹管理,分級審批。企業發行內部債券所籌集的資金壹般只能作為補充流動資金。支付的債券利息,相當於同期流動資金貸款的利息,可計入生產成本,流動資金貸款的超額利息可從企業利潤留成中解決。
企業支付的利息計入生產成本,借記“企業管理費——利息支出”科目,企業用利潤留成支付的部分,借記“專用基金”科目,貸記“應付債券”科目。企業發行內部債券,經批準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債券到期,只能用自己支配的自有資金償還本息。會計處理方法與用專項資金償還債券本息的方法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