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承擔:企業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壹定比例繳納(北京為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壹定比例繳納(壹般為8%)。
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所在省份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本人負擔。
擴展數據: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並延長繳費滿5年後不滿15年的,可壹次性支付至15年。
對於延期繳費後未繼續繳費或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不願延長繳費至15年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申請壹次性支付個人賬戶儲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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