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使用範圍:參保職工在定點醫院、定點藥店購藥時,可憑密碼在POS機上刷卡,但不能取現、轉賬。
個人醫療賬戶資金主要用於以下支出,
1、門診和急診基本醫療費用2、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基本醫療費用中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3、持院外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配藥或購買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非處方藥的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1)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應由第三方承擔(3)應由公費醫療承擔(4)境外醫療。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