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簡稱單位),應當為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在長沙就業的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
在長沙就業的港澳臺同胞可以繳存住房公積金。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滿65438±08周歲,且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②在我市就業並有合法經濟收入來源;
(三)自願遵守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承諾履行住房公積金繳存義務;
④未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