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權利* * *產黨章程第四條規定,黨員享有八項權利:參加教育培訓的權利、參加黨的政策討論的權利、提出建議和倡議的權利、批評和檢舉的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申辯和辯護權、保留不同意見的權利、積極提出請求、控告和檢舉的權利。
黨員應註意的事項
《中國生產者黨內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在重大原則問題上與黨中央意見不壹致,有實際言論或者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45條規定,任何人公開發表文章、演講、宣言、聲明等。凡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和通過互聯網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定的,壹律開除黨籍。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 * *產黨新聞網-黨員的義務與權利內容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