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慈善資金申請,應該需要20天左右,需要經過審核、調查、公示,才能享受救助。
每年年初,市慈善總會制定年度救助計劃,確定扶貧項目、資金和名額;市慈善總會按以下審批和發放程序辦理年度內零星臨時或突發性救助:
1.居民委員會、街道群眾來市慈善總會寫信、打電話求助的,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移交當事人戶籍所在地區民政部門按程序調查處理。
2、凡上級的求助信和有關部門(單位)的請援,市慈善總會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救助條件的,要及時調查處理;或者委托當事人戶籍所在地的區民政部門調查處理。
3.開辟“綠色通道”,爭取在緊急求助時第壹時間獲得幫助。
4.救濟金的發放:壹是可以直接從本協會領取;二是委托街道(鎮)代為發放;三是送貨上門;四是集體分配。以上所有付款表格必須憑收款人身份證領取並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