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績效管理,提高專項債券資金使用效益。
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績效實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堅持“舉債必問效、無效必問責”,遵循項目支出績效管理的基本要求,註重融資收益平衡與償債風險。建立規範的工作流程和指標體系,推動績效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各級財政部門牽頭組織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績效管理工作,督促指導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具體實施各項管理工作。上級財政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和檢查。績效信息是專項債券項目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依法依規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通過公開推動提高專項債券資金使用績效。
評估內容
申請專項債券資金前,項目單位或項目主管部門要開展事前績效評估,並將評估情況納入專項債券項目實施方案。事前績效評估主要判斷項目申請專項債券資金支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重點論證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項目建設投資合規性與項目成熟度,項目資金來源和到位可行性等。
績效目標應當重點反映專項債券項目的產出數量、質量、時效、成本,還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服務對象滿意度等績效指標。項目單位在申請專項債券項目資金需求時,要同步設定績效目標,經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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